央廣網鄂州8月22日消息(記者欒紅)據中國之聲《新聞晚高峰》報道,說起公務員熱,大家爭先恐後往這個“圍城”里擠的一個重要原因,無非覺得公務員是個鐵飯碗,穩定!但是隨身碟昨天有媒體報道,湖北省鄂州市梁子湖區物價局的職工反映,從今年4月起物價局連續拖欠職工5個月工資不發。
  大家聽到這裡,肯定覺得這不科學啊,物價局,可是正經國家行政機構,怎麼還有拖欠工資的事兒呢?再繼續往下看,報道里說,梁子湖區物價局自成立至今,職工工資及辦公經費多靠自籌,其中以罰沒收入為主。今年以來,因為罰沒收抗癌食物入銳減,梁子湖區物價局欠發員工工資5個月。
  而為了發放工資和維繫單位運行microSD,今年年初,梁子湖物價局要求各科室擬定全年安排,有一個科室被要求完成16至18萬元的工作目標,科室負責人須簽字負責。
  物價局員工需要一邊罰款一邊領錢嗎?中央台記者今天撥通了梁子住商不動產湖區物價局的電話,物價局的工作人員表示,的確有此事,工資問題已經引起了領導的重視,馬上就有解決方案了。
  物價局外接式硬碟:現在都已經解決了。
  記者:全部都解決了是嗎?
  物價局:對。
  記者:就是,我看欠發了5個月,現在都發下來了是吧?
  物價局:正在,正在解決這個問題,今天全區市裡都在,都在開這個會。再一個,今天的市裡領導也發了話,市裡也拿了一定的方案出來了,是吧。
  據公開消息,昨天,梁子湖區政府承諾年內將逐步補齊拖欠的員工工資,對於物價局正常運轉經費開支,區政府年前已決定下撥11萬元財政經費,其中2萬元現已劃撥到位,剩餘9萬元將於年內逐月發放。欠發工資的員工都是哪些人呢?對於記者的這個問題,物價局工作人員並不願意回答。
  記者:就是他說的這個不開工資是說咱們不在編製內的人不開工資,是這個意思嗎?
  物價局:不是不開工資,知道吧。
  記者:就是“欠發工資”嗎?對吧,欠發工資。
  物價局:對對對。
  記者:是說不在編製內的人嗎?
  物價局:不好意思啊。好好好,馬上來。不好意思啊領導找我。
  物價局是諱莫如深,而據我們的記者進一步瞭解,此次欠發工資主要是在崗不在編人員,也就是聘用人員。梁子湖區物價局共有13名職工,除局長、副局長等4人工資由財政定期發放外,其他9人均面臨工資難發的窘境。
  對此,國家行政學院法學部教授楊偉東表示,如果物價局的編製無法滿足人力需求,也應儘快解決在崗不在編人員的編製問題。
  楊偉東:客觀上我的執法人員、公務員隊伍不夠,我有執法任務又很重,又編製原來有限,那我有這麼一個隊伍,從實際上來說是合理的。那我們是如何來擴大編製,能夠如何來讓這些人員能夠進入編製,能進入我們這個正式的公務員或者職工這個隊伍中去的問題。
  截止目前的最新消息是:梁子湖區政府承諾將解決4名在職人員的編製問題。
  但是,我們還要看到另外一個問題:那就是用罰沒收入養活員工,也存在著違規之處。依照湖北省2006年出台的《湖北省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辦法》第十八條規定,非稅收入統一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,收入按規定的預算級次繳入國庫或財政專戶,相應的支出由同級預算安排。也就是俗稱的“收支兩條線”。記者以商戶的身份向湖北省物價局政策法規處咨詢,工作人員說,按照程序,上繳的罰款都應直接打入財政的賬戶。
  政策法規處:接到這個處罰單子的話,單子上寫的,上繳的是財政的罰沒賬戶。
  記者:現金什麼的不行是吧?
  政策法規處:應該是在銀行去交的,這是有一定程序的。
  對此,國家行政學院法學部教授楊偉東表示,當執法遇到盈利,腐敗就有了空間。
  楊偉東:我們強調執法本身是一個為了公共利益對違法行為的一種市場管理。它本身是有中立性和客觀性的,現在用執法罰過的錢來作為你存在的一個依據,這樣就會對執法的公正性、公平性和合理性帶來影響;
  第二,就會延伸出腐敗,因為沒有標準,罰的越多資金就越多,也就更有動力,所以不建議作為執法存在的一個依據;
  第三,從根本上會影響到執法根基的存在,這樣的話執法就像企業一樣了,因為企業是盈利的,執法是不能盈利的,現在讓執法變成盈利了,收的越多賺的越多,存在的基礎就越牢靠、能發更多的工資、就更有動力,這根本顛覆了執法、國家管理和企業盈利之間的關係。
  據瞭解,針對物價局向科室下達罰款目標,創收靠罰款一事,梁子湖區政府責令其進一步規範物價執法行為,建立規範化的收支體系,嚴格杜絕罰款養人行為。  (原標題:湖北鄂州一物價局欠發工資5個月 稱因罰沒收入銳減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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