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家,在如今,不僅是一個基本的政治單元,也是全球化時代的生活概念。沒有國家的權威屏障,人們將是無主游民,貌似自由,其實悲催。國家是權力的聚房屋貸款合體,但更是權威和權能的代言人。國家的秘密,從法理的角度說,其實就是權力、權威和權能的秘密
  □廖奕
  這是一個去魅化的時代,一切崇高都受到不確定性的質疑;但這也是一個復魅化的時代,所有質疑都需要權威最後的定奪。國家,在如今,不僅是一個基本的政治單元,也是全球化時代的生活概念。沒有國家的權威屏障,人們將是無主游民,貌似自由,其實悲催。國家是權力的聚合體,但更是權威和權能的代言室內裝潢人。國家的秘密,從法理的角度說,其實就是權力、權威和權能的秘密。
  一個長期生活在甲國的公民,履行著公立大學的教職,被國家機構選派到乙國訪學。出國之前,他需要在甲國完成一系列必要的手續。例如,申報填表、簽署協議、擔保公證京站美食、身體檢查、資金保證等等。但這些僅僅是甲國的要求。更重要的是,作為接收方的乙國,其對來訪者的又有自己的法律規則要求。當該公民順利進入乙國,其法律身份並非移民,而是某種特殊類型的居留者。
  從理想狀態而言,甲乙兩國的權力系由全體人民賦予,權威系由人民承認的機構及人員代表,權能系由全體人民公平分享。但在現實中,人民並不是一個明確的法律身份,出於管理的需要,甲乙兩國都要將“人民”具化為“公民”,在此過程中一旦出現權力運用的偏差,勢必影響國家有巢氏房屋權威的崇高,甚至損害國家長期發展的權能。
  從法理邏輯而言,長期在某地的居住者,已然融入了該地的基本領域,並對該地已經產生或即將產生貢獻,獲得該地法律承認的公民身份應當水到渠成。當然,這需要當地人民的表決同意。而有投票權的當地人民其實就是當地公民。此時,公民的政治權利與國家的公民權力並無二致。但一旦國家將這種公民身份的確認權統一回收,公民就從一個地方性概念變成了普遍性概念,這種變化因為或缺了一個基本的同意程序,導致中央權力與地方權力的博弈緊張。這似乎是國家權力內部的體制問題,應以不影響公民基本權利為前提。但即使沒有影響諸如遷徙權、平等對待權等公民基本權利的實現,但對當地公民的權力確實支票借款還是會造成消極影響。除非通過當地公民的一致或多數同意,將此項權力授予中央統一規範行使,否則很難說國家的權力沒有濫用。
  由此,那位要去乙國訪問的學者,或許應當首先向他要去的當地議會或民意代表機構提出申請,由其准許後,國家部門發證備案。在甲國,他的資金所用乃是公財,同樣需要經過權力部門的審核通過,而非一個機構審批蓋章結事。當然,如果這個機構是公益基金自當別論,但如果其為代理公財的身份,其審批權力定要受到必要的法律監督。
  長期以來,我們習慣了將權利和權力截然二分、相互對立,後果是國家在法理上壟斷了一切權力,無論大小巨細,一概收入懷中。這極易導致這樣的局面:國家越來越身形龐大,但公信力卻沒有提高,靈敏度和能動性也不如人意。如果我們認識到,國家權力與公民權利的同源和交叉,這個問題在理論上或許可以解決。
  就本意而言,“人民”是一個超界域的巨型概念,它是“人類”概念的政治社會學版本。人民權力分為三部分:主體部分交由國家,部分依然保留在公民中,還有剩餘的屬於自己。這三部分權力從量上逐漸縮減,從質上卻是不斷上升。由於各國的實際情況不同,對人民的界定有相當大的差別。但有一點是共同的,那就是人民可以包括本國的公民,也可以包含非本國公民的法律主體。至於公民權利,核心是公民需要法律保障的利益訴求,自然權利也好,法定權利也好,都離不開具體的利益語境。國家權力要依法保障公民權利,必須首先找回人民權力的火種,才能將公民權利的神聖火炬點燃。否則,一切權利話語都註定是美麗的童話,五彩斑斕的肥皂泡。
  國家權力只有明確了自身的定位,才能有效塑造權威。國家權威本質上就是人民認同。人民認同可以分兩種:一是常見的作為公民的人民認同,往往通過民意機構實現。但問題是,多數國家對於非公民身份的人民在政治資格上有諸多限制,這就影響了第二種:非公民的人民認同。各國對此標準不一。有強調政治標準的,有偏重經濟收入的,還有看重價值傾向的。總之,基本上都是以有利於本國利益要求的標準確定。這樣做無可厚非,但最大的不合理就是,有違人民概念的普遍性內核。為什麼一切權力屬於人民?根源就是人民是普遍的,不能過度差異化、類型化。現今各國都非常註意自己的國際形象,說到底,這就是在爭取國家權力的普遍化認同,也就是人民認同。甲國和乙國都是世界大國,相互不承認人民的普遍性,對誰都沒有好處。
  只有相互實現了“人民認同”,國家權力的權威化才有可能實現。當國家權力成為一種受到信任和同意的權威,國家濫用權力的風險會上升。某些腐敗官員常說辜負了人民的信任,或許算是此理的非典型運用。為了確保國家權威的恆定有效,權能的增進實屬必要。國家的權能是指國家自我監管和修繕發展的內在能力,它是一個動態的過程,協同的體系,國家治理能力的現代化本質上就是國家權能的現代化。現代國家機器高度龐雜,專業分工細密,人民團體和公民個人都難以單獨問診,切病開方。有時候還會因為情緒和偏見造成誤診,對國家權威機體造成損傷。如果國家治理是一個多元有機的系統整體,各部分相互協調,不但可以避免常見的疾病,還可以自我療治,身體抗毒。如果國家之間保持開放的系統,互相承認,相互學習,國際治理水平也會大大提高。國家內部的衝突以及國家之間的衝突,往往是這個世界戰爭和紛亂的主因。國際組織的存在,不會對國家權威造成影響,就在於其協調功能有助於增進國家的權能。國際法的存在,之所以不會影響國家法的權威,也在於它功能上有助於國家法的自我完善。
  如果有一天,該學者只需要通過一個能夠代表普遍化人民的機構提出訪學申請,經過認證,即可通過。沒有繁瑣的流程、嚴苛的入境,體會不到文化的隔閡、生活的不便,這位學者必定是幸福的,他一定會為所有的國家感到驕傲和自豪。
  (原標題:國家的秘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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